对文明的归止和限止的“以止”的人文精神,尽管是对着所有构成文明子项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即对着“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易-系辞上》)的“道器”二者而进行的动作,但是,就其价值取向来说始终是精神性的。换句话说,重视精神文明的建设,即对“文人”之项的建设乃是中国传统文化人文之事一以贯之的重心所在。
“文明以止”的“人文”实际上重点就是对人的文明的“以止”。而对人的文明的“以止”具体又体现在对人性、对生命、对人生的“归止”与“限止”的“两止”之中呢!换句话说,中国传统文化的人文之事乃是对人性的“以止”。要弄清楚这一问题则必须对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的人性论有所了解。中国古人对人性的基本认知就是深刻认识到人性和人的生命的二重性。
为中国人最为熟知的《大学》开篇所说的“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之“三纲领”讨论的正是人性和人的生命的二重性问题。我将其概括为“明心化性之道”。
儒家认为人性是一个二重性的存在。人的生命由德性生命与气质生命所构成。这一观念源于《尚书-大禹谟》的“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简单地说,人性的二重性就体现在人有两心,一为人心,一为道心。人是什么,人是一种怎样的存在,即人之为人的本质属性是什么等,这些都是人性,人的生命存在方式所要回答和解决的问题。在儒家看来,道心,德性乃是人之为人的本质属性。因而得出“人是心的动物”的结论。人与禽兽之间最本质的差异性正是在于人有“道心”(以后孟子提出“良心”概念)而禽兽没有此心。“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孟子-离娄下》),此之谓也。道心、良心一个最本质的属性在于它的“精一”性。所谓“精一”性就是不可分性和精纯的至善性。
把不可分的至善的“道心”“良心”作为人之为人的本质来看待,这充分反映出中国传统文化的优秀性和文明性。西方文化也试图找到人之为人的本质属性,并在此基础之上给“人”来下定义。他们得出的结论是:人是理性的动物。理性当然包括制造、使用工具的能力,发明和使用语言、文字、符号的能力,超越经验的能力,运用逻辑的能力,想象、自我意识的能力,抽象概括思维的能力等。但所有这些都不在中国传统文化的视野之内,尤其是在给人下定义的问题上,中国古人的思维着力点没放在这些地方,甚而可以说,他们反而超越了它们。排除了“能言”能力。“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礼记-曲礼上》),此之谓也。排除了“知”的能力。“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荀子-王制》),此之谓也。之所以会形成中西文化的这种差异性,多少还是在于中国人将全部精力投入了人性问题、生命问题、人生问题。如此也就决定了中国人对这一问题有更多的精力去专注它。他们之所以找到道心、良心作为人的本质规定,正是在于看到了它的不可再分性、不可超越性,即不会出现二重性。因为它是“精一”的。而“理性”虽然也很优越,也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人之为人的本质属性,然而,理性有个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它是可分的,具有二重性的。靠着它可以做出好事、善事,但靠着它同时又可以做出坏事、恶事。
从“人是理性的动物”与“人是心的动物”两个定义来看,实际上中西文化都严格遵循了逻辑上给事物下定义的原则。人与禽兽是不同的种类,但人与禽兽是相同的“属类”,即都属于“动物”。在明确了人与禽兽都是动物的前提下,只要找到人与禽兽的“种差”,就可以给“人”下定义了。西方文化认为人与禽兽的“种差”在于“理性”。所以他们的定义就是:人是理性的动物。而中国文化认为人与禽兽的“种差”在于“心”(“道心”“良心”)。所以他们的定义就是:人是心的动物。中西文化的许多差异性,其实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在彼此对“人”的定义不同所造成的。也因为对人的定义不同,决定了中西文化走向了不同的价值取向。因为这些不同也才有了中西文化的各自所重。西方文化所表现出来的种种弊端,在很大程度上都是来源于对人性的理解之上呢。从这点上也能看到中国传统文化的优越性。我们应该树立起这种文化自信。
对于人的这一光明之心性之德是要尽的,是要存的,是要养的,一句话,是要光明的。“尽心知性”“存心养性”“明心明德”始终成为儒家思想的“归止”之境。而归止于人性之善只是表明完成了人文的一项任务呢! 而且,对于这一光明之性也同样存在一个“限止”问题呢。
徐小跃(江苏省文史馆馆员,南京图书馆名誉馆长,凯发娱乐哲学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