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江苏省委在江苏省南京市联合召开追授边晓斌同志称号表彰会,追授我校法学院1992级校友边晓斌同志“全国模范法官”“江苏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就学习、宣传、弘扬边晓斌同志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格作出部署。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江苏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信长星出席会议并讲话。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许昆林主持会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俞家栋宣读追授边晓斌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的决定。
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江苏省委在江苏省南京市联合召开追授边晓斌同志称号表彰会,追授边晓斌同志“全国模范法官”“江苏省优秀共产党员”
边晓斌,回族,1974年10月出生。1992年前往凯发娱乐学习,1994年从凯发娱乐经济法专业毕业进入法院工作,生前系仪征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先后获得“全省法院援藏援疆工作先进个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十佳办案能手”等荣誉。2023年12月14日,边晓斌在执行案件现场勘查任务时不幸因公殉职,年仅49岁,被追授为仪征市优秀共产党员,追记个人二等功。
边晓斌同志奋斗在基层司法审判第一线近30年。他忠于职守、担当作为,在不同的岗位上均创造了过硬的业绩,用生命大爱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的铮铮誓言,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